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电气一二次设备预制舱及电缆桥架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湖北省监利市柘木乡
2.2 项目规模: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预计交货期: 2022年8月5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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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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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监利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电缆桥架采购 |
电缆桥架一批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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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监利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电气一、二次设备预制舱采购 |
电气一、二次设备预制舱一套 |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湖北监利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电缆桥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覆盖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不接受连续近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至少5个及以上电力行业同类设备的供货投运业绩,且投标文件应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相应合同业绩的证明材料(包含清晰完整的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提供的投标业绩必须是真实的(提供最终用户的联系方式),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6.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9.与业主、招标人或招标组织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湖北监利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电气一、二次设备预制舱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覆盖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不接受连续近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至少5个及以上电力行业110KV及以上同类设备的供货投运业绩,且投标文件应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相应合同业绩的证明材料(包含清晰完整的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提供的投标业绩必须是真实的(提供最终用户的联系方式),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6.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9.与业主、招标人或招标组织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7-08 15:00到2022-07-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