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英力特化工年产30万吨电石技改工程B标段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夏电力英力特化工年产30万吨电石项目厂址位于宁夏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石分公司南侧预留用地,开发区及电石分公司基础设施已基本完善,建设条件良好。本项目建设4台40.5MVA密闭电石炉,配套建设2台600吨/天环形套筒气烧石灰窑、2套15t/h立式烘干窑以及全厂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由原料收验系统、原料储存系统、原料上料系统、炭材烘干系统、石灰生产系统、筛分配料系统、电石生产系统、出炉系统、电石冷却系统、输变电系统、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系统等组成。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宁夏电力英力特化工年产30万吨电石技改工程B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1)石灰石料棚、循环水站、消防水站、制氮、兰炭料棚、大门、卫生间、筛分配料站、总图运输(全场照明、道路、竖向等)、事故水池及雨水收集池、管架、地下管网、地上综合管网、栈桥、皮带输送系统等装置建筑及安装工程;空压制氮、炭材烘干、综合功能房、兰炭卸料棚、石灰石卸料棚、石灰窑加压风机房、石灰窑前仓、炉气冷却器、防爆机柜间、中央控制室、110KV变电站、10KV开关站、地磅、自动采样装置、110外线、散点除尘、电极筒制作系统、气力输送等装置建筑工程。
(2)单体调试、配合联动试车,试生产期的保运工作。
(3)工程资料整理归档、收集组卷并完成最终验收工作。
(4)提供所需的工人、管理人员、服务、辅助材料、设备、工具、检试验设备、安全设施、仓库、临时设施,完成本工程的土建、安装、检试验、验收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
(5)对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如果有)承担接收、检验、报审、装卸、将其运到使用地点、保管、短途运输、倒运及负责(配合)安装等工作。
(6)按照发包人的项目执行要求和管理规定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并且还应遵守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7)所有与外部连接管道均由本标段的承包人引出施工范围界区外1米,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室外管段的地面标示工作。
(8)当发现未按照施工图纸、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并赔偿损失。
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其他:2.2.1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4日历天,计划时间2022年8月1日-2023年1月31日(节点工期要求: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抹灰工程施工须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各单位工程计划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2.2项目地点:宁夏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石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中交(交工)或已投运1年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建筑及安装工程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10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工程范围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合同发包方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中交(交工)或已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石油化工建筑及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发包方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2)拟任技术负责人至少具有2个担任石油化工建筑及安装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发包方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2)拟任安全负责人至少具有2个担任石油化工建筑及安装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安全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发包方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安全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质量负责人:(1)拟任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系列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2)拟任质量负责人至少具有2个担任石油化工建筑及安装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质量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发包方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质量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15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