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高功率锂电池集成系统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功率锂电池集成系统及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将军帽镇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规模:2×660MW火电机组混合储能辅助调频系统
2.3 计划工期:2022年12月31日并网
2.4 标段划分: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高功率锂电池集成系统及附属设备采购标段包1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高功率锂电池集成系统及附属设备1套,包括15MW/7.5MWh全套磷酸铁锂储能系统、5MW超级电容PCS变流升压系统(不含超级电容器部分)及20MW混合储能配套附属及接入设备等。
2.6 交货地点: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7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3个月内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1项火力发电机组或燃机的电化学储能调频系统(单个项目9MW及以上功率)集成合同业绩,或至少具有2项储能系统(单个项目100MWh及以上容量)集成合同业绩,项目已完工且已并网。业绩应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工作内容(合同内容描述不详细的可补充提供技术协议)、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项目完工证明需要提供用户签字或盖章的竣工验收或用户证明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2.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PCS储能系统变流器检测报告或认证报告,如:CGC或CNAS或GJB-9001C或PCCC或国外权威认证机构(TUV或UL)检测报告或认证报告,报告送检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6近五年未发生储能系统火灾、爆炸、消防等安全生产事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08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7月14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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