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海工大道88号。
2.2 规模:江苏华滋能源公司(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主要包括光电转换系统、逆变系统、升压系统及相应配套设施等。
2.3招标范围:包括施工设计、设备材料(除组件)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一体总承包,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或投标人拟专业分包单位具备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已完成3项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工程施工承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并提供证明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以及体现具体服务内容的关键页),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近半年的社保材料证明);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公司的任命文件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3项光伏工程施工承包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 年 7月 9 日9:00起至 2022 年 7月 14 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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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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