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华亭矿区煤泥及煤气化细渣高效清洁化综合利用(矿区煤泥、气化细渣、燃料煤掺烧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设计)
1.2项目地址:甘肃省平凉市
1.3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甘肃省华亭市石堡子工业园区;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根据华亭矿区煤泥及煤制甲醇过程中气化细渣特性,结合公司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相关参数,在确保锅炉效率的情况下确定合适的煤泥、细渣、燃料煤掺烧配比,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至少包含掺烧方法、掺烧比例、掺烧后对设备及系统影响,项目经济、环保效益)、工程施工图设计、投资概算等,并出具报告及设计图纸各1式10份。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开工,项目总服务期90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IMG_256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化工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资质(或原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大气污染防治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或污染物修复工程专业)之一。
3.2.2资格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石化医药行业或环境工程)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不少于1项煤泥、燃料煤掺烧项目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工程/服务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7月11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1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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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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