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2024年港区航标设施维护项目
2.3 标段划分: 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2024年港区航标设施维护项目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
2.5 服 务 期: 2年,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海门港港区所有航标设施,包括导标、灯桩、灯浮标、水中航标等设施及附属设备的检修维护(主要设施:1-14号灯浮标14座(Ф3米12座、Ф2.4米2座)、灯桩4座、导标2座(点光源设备及光带)、雷达应答器1座,共计21座)。其中投标人承担日常维护及大保养所需的工器具、船只、备品备件、零星材料等,自然灾害及第三方造成的航标损坏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航标维护或航标技术咨询、管理业务等内容,或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航标维护、管理或技术咨询业绩,或具有港口和航道工程相关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扫描件)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0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7月17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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