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在招标人33#、34#泊位上新建三套码头船舶岸电系统,每套供电容量不低于1.25MVA,且接 入招标人现有岸电控制系统,包括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第五 章发包人要求。
2.2 项目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京唐港33#、34#泊位码头船舶岸电扩建工程项目
2.5.1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33#、34#泊位上新建三套码头船舶岸电系统,每套供电容量不低于1.25MVA,且 接入招标人现有岸电控制系统,包括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第 五章发包人要求。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10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京唐港33#、34#泊位码头船舶岸电扩建工程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年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中国 境内的码头岸基供电系统的供货或安装合同业绩(或其他项目内包含码头岸基供电系统子项目),且岸电设施 单套容量不小于800kVA,不包括船厂的静止式变频电源业绩(需提供能体现装机容量的合同首页、范围页、盖 章页,如不能体现,需在业绩汇总表中进行描述);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无
(5)投标人其他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 须为岸基供电系统主设备(变频电源)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联合体牵头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所投变频电源品 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7)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 岸基供电系统主设备(变频电源)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联合体牵头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所投变频电源品牌制 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11 15:00:00时至2022-07-18 15: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 购买)。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
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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