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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飞机座椅头巾印刷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7-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5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受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 飞机座椅头巾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 飞机座椅头巾印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2003997。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选取1名优质供应商为南航文化传媒公司提供飞机座椅无纺布头巾(空白片),项目预算:340万元,合同期限:1年。

项目预算为预估金额,仅供参考,实际采购量及结算金额以订单为准。若实际采购金额与项目预算不符,或如因需求调整导致材质更改,而无法继续执行该项目,均不视为未履行招标结果。

须提供投标样品,投标样品要求:白色无纺布飞机座椅头巾(空白片)3片。

产品须出具经CAAC认可的测试中心试验符合CCAR25.853(a)的要求或符合FAR:28.134面料阻燃测试的安全要求标准的报告。

1.5.2 项目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招标内容

产品规格

采购重量

单价限价

增值税率要求

预估采购数量

总价限价

备注

1

白色无纺布(空白片)

高端舱、普通经济舱头巾310mmX250mm

49-51g/

0.14元/片

13%

2428万片

340万元/1年

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单价报价最多保留2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3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此表的单价已含打样费、材料费、制作费、印刷、包装、运输、保管及质量保证和增值税费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飞机座椅头巾小样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不超过1个工作日完成实物样制作,快递时间不超过2天。小样如需再次更改,重复上述步骤。

2

飞机座椅头巾

招标人指定地点

根据每批订单具体需求在指定时间内将生产合规的头巾寄送到指定地点,无纺布材质头巾生产制作周期标准不低于20万(含)片/工作日,国内物流时间不超5天,个别边远地区不超过7天。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能力(白色无纺布头巾月均需求约250万片),以及向南航广州及新疆、北方、北京、上海、吉林、大连、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汕头、海南、深圳、广西、西安、珠海、贵州、重庆、西安等分(子)公司及南航指定外站保障基地优质的配送能力,满足南航各分(子)公司的供货需求。(注意:须提供响应材料。)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投标人须出具产品经CAAC认可的测试中心试验符合CCAR25.853(a)的要求或符合FAR:28.134面料阻燃测试的安全要求标准的报告。(注意: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的阻燃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6月1日。)

2.8 投标人具备无纺布座椅头巾制作经验。(注意:需提供一份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订的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无纺布座椅头巾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页、内容页及双方签署盖章页、签订日期),属于框架合同的还须提供不少于30万元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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