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电科院沈阳分公司发电企业仪表检定样品分析及试验外委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2-2025年 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服务区域内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省份集团公司内部发电企业技术支持和技术监督服务工作中涉及到的电气仪器检定、热工标准器具检定、化学水汽、油气、煤、垢样分析、环保废水、石灰石和石膏分析、金属失效分析、机组性能试验和技术监督相关服务项目。本次招标工作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数量按照合同执行期内实际发生样品分析数量和试验数量为准。项目整体招标,不划分标段。
各项目具体工作内容、数量,根据现场工作需要,招标方将以委托书形式委托中标方。
预计工作量:根据招标方承接的技术服务项目工作需要,确定部分技术服务项目,委托中标方检验内容及数量,中标方按照委托开展项目工作,实际发生工作量根据招标方项目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若2021年报表未审计,则提供2018年至2020年度的;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须至少具有两个发电企业技术服务或仪表检定或样品分析合同。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12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18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