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3022284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年8月1日上午9: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平朔煤基烯烃新材料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目水资源论证、泉域水环评技术服务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中煤平朔煤基烯烃新材料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目由220万吨/年煤制甲醇、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及烯烃分离、40万吨/年聚乙烯、20万吨/年聚丙烯、20万吨/年双氧水装置、30万吨/年HPPO装置、30万吨/年聚醚多元醇装置、10万吨/年PPC装置等大型化工生产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组成。项目投资估算265亿元,年取水量约1600万吨,属超大型现代煤化工项目。拟建在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新材料工业园区内。
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要求,开展该项目水资源论证及对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山西省水利厅批复文件。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服务期:服务期4个月。接甲方委托后立即启动相关工作,2个月内完成报告编制并协助甲方取得山西省水利厅初审意见,之后2个月内取得批复文件。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新材料工业园区。
2.5报价形式:固定总价(不含税)。
2.6付款方式:招标方将按照以下进度和条件向投标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实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账户汇入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合同履行结束后视合同履行情况办理退款手续。在甲方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料后,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合同内容,每延迟一天支付6‰的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若延迟90天仍未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回所有已付合同款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完成资料收集、《中煤平朔煤基烯烃新材料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中煤平朔煤基烯烃新材料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目对神头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并通过山西省水利厅组织的审查取得初审意见后,支付总费用的50%;《中煤平朔煤基烯烃新材料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中煤平朔煤基烯烃新材料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目对神头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取得山西省水利厅批复文件后支付剩余费用。
2.8最高投标限价:150万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主体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2019年-2021年度均处于盈利状态(以审计报告为准)。
3.2 投标人须具有水资源论证资质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
3.3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以来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同类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及批复文件,以批复文件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请提供清晰的查询网页截图。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签署《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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