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炸药厂智能管理系统研发与实施—爆炸物品仓储智能巡检系统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对炸药厂智能管理系统研发与实施—爆炸物品仓储智能巡检系统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研究及应用,主要内容如下:
(1)构建巡检远程集中控制系统(1套)。
(2)适应库区环境的地面移动巡检机器人(2套)。
(3)适应库区环境的空中巡检无人机(2套)。
(4)与现有消防、视频安防实时报警联动系统。
(5)机械、电气、电子设备的设计、改造所采用的依据规范符合国家及民爆行业相关标准。
(6)项目成果向行业、协会或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申请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1.2服务期: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18个月后为止。具体服务进度要求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承担过自动化或机器人方面相关研究或实施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应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证明材料。②项目负责人应从事自动化或机器人研究工作5年及以上,具备相关课题的科研开发业绩,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提供拟参与本项目工作的其他主要研究人员情况说明,提供学历和职称证明。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本招标项目不得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13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18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