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50MW复合型新能源产业基地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111-610622-04-01-47532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延安热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永坪镇。
2.2 建设规模:延川50MW复合型新能源产业基地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110kV送出工程(含对侧站改造)。
2.3 计划工期:暂定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11月28日,1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延川50MW复合型新能源产业基地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仅限送出工程部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服务(含前期专题(仅限送出工程部分)、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及送出工程征租地等。EPC单位带设计方案投标。具体范围如下:
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部分包含光伏发电场、升压站的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工程全过程的所有设计及服务工作。所有设计方案实施前应经发包人审查确认。招标人只提供项目光伏场区、升压站详勘与测绘成果报告。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为保证设备性能质量,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支架、GIS、预制舱、无功补偿装置、高低压开关柜、电缆等主要设备,须在发包人提供的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组件厂家为牵头方中标的,组件采用中标人产品。施工协调部分招标人只负责升压站、光伏区域的征租土地部分的协调工作,但承包人应负责配合完成土地测量丈量工作。其余所有的协调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施工建设包含光伏场区、升压站区域的所有施工内容及配套设施(含场区梯坡改造修整、护坡治理、防洪、消能设施),也包含为落实环保、水保、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其中调试验收包含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一次调频试验)、测试(含性能测试)、验收、并网、试运、移交、质保、培训、后评估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验收包含水保、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环保、环保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各项专项验收、档
案竣工移交、验收和竣工验收。试验中应包含所有涉网试验,所有场站设备接入大唐大数据集控中心。检测部分招标人负责升压站、光伏区工程桩检测、地基检测、移交后的地基沉降观测,其余均由投标人负责。手续方面招标人只负责(1)负责取得项目备案、环评、水保、压覆矿、地灾评估、接入系统设计的审批意见;(2)不涉及文物和军事设施的支持性文件、签订融资协议或意向书、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使用林(草)地审核同意书、光伏场区土地(水域)租赁协议;(3)土地(水域)勘测定界报告及土地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并网协议、供电合同、购电合同、发电许可证、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及其相关所有手续办理的工作,也包含建设期工程保险(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手续办理。
110kV送出线路工程包括:招标人只提供项目核准批复;其余所有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并取得最终批复或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林(草)地、环评、水保、地灾、压覆矿、文物、防洪、军事、安全、稳评、职业病)、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协调、征租地及各项手续办理、对侧站改造、试验、验收等所有工作均包含在承保范围内。其中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绘、施工图图纸的设计及竣工图设计;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施工部分包含所有的建安施工,也包含建安施工所需的道路、五通一平、排水渠施工及积水坑等所有建安工程(含对侧站改造及接入)及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赔付、道路的清表和手续办理、余方弃置、垃圾清运等工作,也包括项目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整套试运、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线路第三方检测、培训、档案、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后评估配合工作等。工程验收含水保、安全设施、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保、环保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及相关工作、审计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也包含建设期工程保险(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手续办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30MWp及以上并网型集中式光伏电站的EPC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内容应包含设计、施工、光伏组件供货。(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投标人主营业务应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或光伏组件生产厂家。
3.4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
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其中一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
3.5.3项目经理业绩应满足3.6要求。
3.5.4联合体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3.5.5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或光伏组件生产厂家,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应满足: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在近5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个30MWp及以上并网型集中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或设计业绩。其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在近5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个30MWp级及以上并网型集中式光伏电站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2)牵头人为电力施工单位的应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在近5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个30MWp及以上并网型集中式光伏电站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其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在近5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个30MWp级及以上并网型集中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或设计业绩。
(3)牵头人为组件厂家的应满足:近3年光伏组件年出货量其中一年不少于5GWp。其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至少2个30MWp及以上并网型集中式光伏电站的EPC总承包投运业绩。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1个30MWp级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7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单独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方,近三年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8.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8.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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