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1. 招标条件
本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石料厂环保封闭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 荣成市石核路9号。
2.2 规 模: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石料厂共建设两条碎石生产线,分别于2009年(下称一期生产线)和2015年(下称二期生产线)建成投产,同时为满足施工高峰期砂石骨料存储要求,石料厂建设有碎石成品料仓和储存料仓。近年来由于国家环保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对生产企业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指标控制要求更加严格,根据《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矿石料场和石子材料需要封闭储存,为满足环保要求石料厂二期生产线现有料仓等区域需要进行封闭改造施工。
2.3 标段划分: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石料厂环保封闭工程施工项目。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 荣成市石核路9号。
2.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后发包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0日。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针对目前石料厂二期生产线料仓实际情况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招标人已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料仓区域、料场区域、输送皮带区域、设备区域封闭改造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料仓区域采用轻型钢架和膜布结构形式封闭,颚破入料口、中间料场、成品料场区域采用下部混凝土挡墙+上部轻型钢架+膜布结构形式封闭,输送皮带区域采用弧形罩壳形式封闭,设备区域利用现有钢构架、钢平台增加轻型罩壳形式封闭。投标方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对相关区域进行封闭改造施工,具体施工做法及工程量详见正式版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项单层或多层钢结构厂房施工或钢网架结构厂房施工或轻型钢架结构厂房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封面、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如合同关键页未体现单层或多层钢结构厂房施工或钢网架结构厂房施工或轻型钢架结构厂房施工等相关施工内容,需同时提供其他能证明满足招标业绩要求的资料(如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3.2.3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3.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07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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