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临沂市
1. 招标条件
本临沂发电有限公司厂区秩序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临沂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工业大道99号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2.2 规 模: 临沂发电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南郊,距市中心区约10km。现有发电机组6台,2台350MW机组发电机组,4台140MW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60MW,占地面积约2000亩,分东西两区,电厂路把电厂的主厂区与煤场及卸煤设施区分成东西两部分。电厂北距临沂火车站3km,西距潍(坊)徐(州)公路1.8km,东距沂河5km。厂北300m处为金九路,向西与与京沪高速连接,交通条件便利。
2.3 标段划分: 临沂发电有限公司厂区秩序维护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 罗庄区工业大道99号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18日。
2.6 招标范围:为保障临沂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办公区秩序良好,落实服务理念,需做好各门卫的日常执勤管理,包括按岗位职责的执勤管理、重点、要害部位的看守、蹲点、巡检及公司内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应急分队、公差及30人应急分队24小时待命任务等,及时发现治安隐患、同时设法消除隐患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电力行业秩序维护独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应急管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颁发的应急救援员专业证书,保安人员中具有消防员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20人,须提供以上所有人员证书扫描件及人社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07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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