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非生产设施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为满足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非生产设施正常运作,负责生产管理综合厅、基建楼、值班楼、运行用餐区域等配套设施的维护和其他文件管理工作,设立本项目
2.3 标段划分: 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非生产设施维护项目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 务 期: 一年,计划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承包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无故延期将按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安全、质量评审,评审不合格发包方可提前解除合同。若承包方中标后未在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或经发包方评审未能履行合同的义务,发包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并要求承包方赔偿对发包方造成的损失
2.6 招标范围:(1)生产管理综合厅配套设施的物管、保洁、生产现场后勤餐饮场所、会务接待等内容。
(2)基建楼配套设施的物管、保洁等内容。
(3)值班楼配套设施的物管、保洁、接待等内容。
(4)运行用餐区域配套设施的物管、保洁、餐饮场所等内容。
(5)其他文件管理工作。
本项目需配置人员共46人(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个发电厂或企事业单位承包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3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7月19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标段"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非生产设施维护项目"售价: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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