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1. 招标条件
本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北王庄35兆瓦光伏电站项目送出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2 规 模: 莱芜北王庄35MW光伏电站项目自北王庄光伏35kV开关站新建1回35kV送出线路接至莲花220kV变电站。新建线路长约6km,其中新建架空线路3.6km,架空导线采用JL/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新建电缆线路2.4km,电缆采用ZC-YJV22-26/35-1×500mm2型单芯铜芯电缆(三相电缆长度约7.2Km);通信采用2根24芯OPGW光缆。全线山地10%、丘陵90%,地质松砂石、岩石。 莲花220kV变电站35kV间隔线路保护及通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由供电公司完成。
华能莱芜北王庄35MW光伏电站项目35kV送出工程包括2个单项工程:
(1)新建一回35kV送出线路工程,长度约6公里(架空线路3.6km,电缆2.4km)。 (2)负责光伏电站侧与电网侧数据联调工作。
2.3 标段划分: 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北王庄35兆瓦光伏电站项目送出工程总承包。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高庄街道办事处。
2.5 计划工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为2022年8月15日至2022 年11月28日,工期106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含所有涉及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试验(含特殊试验)、调试(含所有保护定值计算和整定)、试运行、服务(含各类评审、质监站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按标准投产移交。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除监理外,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本工程设计包含送出线路工程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设计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负责线路廊道规划审批。
(2)采购及施工: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除招标人提供以外)、运输、仓储、倒运;负责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
(3)35kV送出线路施工:本工程的土建施工、铁塔组立、线路架设、电缆敷设、施工辅助措施、线路跨越穿越,光缆架设、熔接(含尾纤熔接)、测试,调度通讯对调、开通。线塔标牌等的制作安装,过程中与电网公司的协调、审图、沟通,取得验收/合格手续、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整个工程期间青苗、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跨越穿越等所有相关协调工作)。
(4)光伏升压站35kV出线线路保护、通信设备设施的试验(特殊试验)及传动调试(含保护计算、整定)。
(5)本项目升压站所在地为济南市莱芜区,接入站所在地为济南市钢城区,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施工协调的费用,若中标后不能协调并网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甲方损失。
(6)负责通过国网公司并网验收,并承担相应会务费。
与光伏场站35kV升压站分界:
以开关站35kV送出线路出线开关柜接线端子为界,接线端子后为接入系统设计,接线端子以内为站内设计,投标人负责分界点所有线路(回路)贯通。投标方负责将光缆接入光伏电站侧光纤配线架。
投标人负责送出线路的环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林地使用、文物、维稳、跨穿铁路、高速路及电力线等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批复。负责送出线路路径的设计、路径规划及许可审批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踏勘和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资质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贰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不少于2项35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或线路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范围内容等能证明业绩的关键页)。
3.2.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其社保信息。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4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7月20日 17时00分止。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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