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220292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五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筋材料,由西安国际陆港中电建丝路贸易 履约,项目资金已落实,使用西安国际陆港中电建丝路贸易 自有资金或融资方式进行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该工程为城市更新类片区开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征迁、回迁安置房建设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本工程施工范围为东康各庄、王宋庄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包括11栋住宅楼,1个邻里中心及其他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122262㎡。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保定市城市更新项目工程施工所需钢筋一批。
3、招标数量: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保定市城市更新项目工程所需钢筋8650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盘圆 | HPB300φ6 | 吨 | 26 | 按照买方要求分批到货 | 河北省保定市城市更新项目指定地点 | 螺纹钢检尺,盘螺和盘圆过磅。 |
2 | 盘螺 | HRB400Eφ6 | 吨 | 280 | |||
3 | 盘螺 | HRB400Eφ8 | 吨 | 1697 | |||
4 | 盘螺 | HRB400Eφ10 | 吨 | 534 | |||
5 | 螺纹钢 | HRB400Eφ12 | 吨 | 982 | |||
6 | 螺纹钢 | HRB400Eφ14 | 吨 | 881 | |||
7 | 螺纹钢 | HRB400Eφ16 | 吨 | 1495 | |||
8 | 螺纹钢 | HRB400Eφ18 | 吨 | 974 | |||
9 | 螺纹钢 | HRB400Eφ20 | 吨 | 848 | |||
10 | 螺纹钢 | HRB400Eφ22 | 吨 | 322 | |||
11 | 螺纹钢 | HRB400Eφ25 | 吨 | 590 | |||
12 | 螺纹钢 | HRB400Eφ28 | 吨 | 21 | |||
合计 |
|
| 8650 |
|
|
|
注:本次采购文件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采购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供应商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5、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6、交货时间:2022年8月开始至买方施工结束或招标数量供应完为止(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7、交货
质量责任:报价人保证本合同物资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最新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报价人应对标的物的质量技术负责,采购人在使用中发现质量未达到技术规格书及验收要求,报价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日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无法解决时,扣除该产品质量保证金,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对工程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交货方式:投标人负责
(1)盘圆和盘螺:按在交货地点的过磅(检斤)计重交货。如果买卖双方对验收时的过磅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具体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2)螺纹钢:数量以卖方提供的理论换算(检尺)重量结合现场实际清点按在交货地点的数量为准。
(3)每批进场钢筋每捆必须附带吊牌同时将质量证明资料、出厂检验报告提。
(4)钢材外观检查不应有锈蚀现象,线材不应夹杂有不定尺钢筋,盘圆钢筋应为高线(每件有不超过两个端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响应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提供2019年至今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各1份(附检验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9年6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需金额明晰可辨,各合同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普票一份);应具有供应、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3年(2019年-2021年)各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附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可开据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5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6近三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信息。
1.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本次投标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