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周转物资库外委运营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因上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头窑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南与鄂尔多斯市接壤,东距达拉特旗60公里,北距包头100公里,交通便利。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800万吨/年,配套800万吨/年洗煤厂,核增产能后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布置两个水平,两个综采工作面,四个掘进工作面。
为合理开发高头窑煤矿的煤炭资源,进一步提高矿井生产能力,全面改革管理体制,实现经营专业化、生产标准化、安全长效化、确保矿井连续生产,并结合高头窑煤矿实际情况,拟对周转物资库外委运营项目进行外委。
2.2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3招标范围:投标方需配置不少于11名人员负责地面周转物资库外委运营,具体包括:(1)负责周转物资状态的鉴定工作,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完善库存设备,确保发放设备台台完好;(2)负责汽车吊、叉车、龙门吊、桥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的操作及日常维护管理,提供装卸车服务配合招标方完成周转物资的升、入井装卸车工作;(3)负责矿区内各库房新购置、维修物资到货装、卸车,含物资部库房到货装卸车;(4)负责库内物资的起吊、搬运、归类码放、安全管理、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化及环保等方面全过程管理,并配合招标方对库存物资进行清点及倒运工作,按照招标方要求建立专物专库,并根据招标方管理部门存放要求进行分解或组装保管存放各类设备;(5)负责周转库的维护、维修、管理(如供电设施、照明设施、供暖设施、风水管网系统、通信系统、消防设施);负责维护、维修、管理招标方所提供的周转库内起重设备(如龙门吊、叉车、桥式起动机、电动葫芦、汽车吊等起重设备),包含中、小修实施,所需配件、材料招标方提供。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份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煤矿相关外委运营项目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6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7月22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标段"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周转物资库外委运营项目标段包1"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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