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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采购实验动物饲料招标公告

   日期:2022-07-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医科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采购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医科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采购实验动物饲料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备注

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采购实验动物饲料

166.3

2

1

零售业

本次采购是以带量采购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价(不变价)。谈判文件中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实际使用量。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采购预算166.3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适用范围含饲料)。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 ( )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 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2715日至202271917:00(工作时间)。

2.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售期内,供应商将付款凭证、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 标书款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售后不退)。

(五)谈判 )

在报名期内,请务必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注明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所参与分包号(若有)】、单位名称,投标人员的名字、身份证号码、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721日北京时间10:0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2721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的规定,分项目单次递交的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1)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重庆医科大学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采购实验动物饲料”的采购计划编号。

递交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须在投标前,前往学校财务处(第二教学楼110室)或

账号信息如下:

  名:重庆医科大学

  号:5000 1033 6000 5000 8726

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工作的时间差风险。

2)供应商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拟投标的项目号及项目名称。微信公众号缴纳步骤如下:关注“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公众号--服务大厅--校外服务平台--缴投标保证金。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需自行打印由学校财务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电子票据,以备投标时查验(缴费绑定的

财务处

2.缴纳保证金需注意事项:

1)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采购实验动物饲料”的采购计划编号;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4)递交响应文件、投标查验时,请出具由学校财务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票据(如未提供校财务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视为无效投标)。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无任何投诉或异议,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未中标供应商请携带打印出的投标保证金电子发票于每周星期二下午北京时间2:30-5:00(如遇寒、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期则办理时间顺延)到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5号楼302办公室自行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报备进入学校办理保证金退还 (办理退还手续时须同时带上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电子发票)

(三)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且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在合同质保期满且质保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我校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 ( )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

(二)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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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ntcitc.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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