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
1. 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伊春热电贮灰场增容项目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伊春热电贮灰场增容项目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伊春热电厂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规划工业区内,伊春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岭腹地。伊春热电厂贮灰场位于伊春市北侧乌马河区的万猪山沟内,距伊春市直线距离约3.0 km,距电厂直线距离约4.1km.,位于电厂的东北方向。
2.3建设规模:本次灰场增容改造内容主要有灰坝加高10m,采用灰渣筑坝,并对下游边坡进行处理、土工膜铺设;贮灰场运灰道路修复修筑;灰场监控系统的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及调试等施工。
2.4计划工期: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贮灰场施工、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伊春热电有限公司贮灰场增容改造工程施工、安装及调试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伊春热电贮灰场增容项目施工。
2.6标段范围
2.6.1贮灰场增容工程施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灰坝加高10米,包括粉煤灰填筑碾压、坝面土工布铺设、碎石保护层填筑、干砌石护坡及浆砌石排水沟等施工;
(2)灰场防渗膜铺设,包含覆盖层的施工;
(3)灰场运灰道路,包含贮灰场运灰道路施工;
(4)灰场监控系统的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及调试;
(5)本工程范围内其他相关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贮灰场基建施工或贮灰场改造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页面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具有从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7月18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7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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