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含煤废水系统及生活污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包括一期2*300MW工程含煤废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及板框压滤机项目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施工和安装、竣工、调试工作、满负荷试运行、性能试验、消缺、培训、最终交付投产、原有含煤废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及板框压滤机设备拆除及配套土建工程等所有工作。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求,投标人组织有相应资质单位完成含煤废水系统及生活污水系统改造施工前的环评报备及项目结束后验收手续,包括不限于环评编制、评审、上报、备案、现场探勘、环境检测、验收报告编制、组织现场评审以及相关资料上传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等工作。
本项目计划工期:合同签订,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生活污水系统及板框压滤机安装、调试、投运,2023年3月30日前完成含煤废水系统安装、调试、投运。2023年4月30日完成项目整体验收。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水池(含煤废水池或生活污水池)或建筑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内容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00MW级及以上燃煤电厂技术改造项目的经历(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2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