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15台风力发电机组发电机吊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湖南郴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油麻风电场15台风力发电机组发电机吊装工程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南郴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油麻分公司油麻风电场 2.2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油麻风电场15台风力发电机组发电机吊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备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8.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9.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须具有山地风电场工程1个及以上EPC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山地风电场10台及以上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的整机(或发电机更换)吊装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7-18 14:00到2022-07-28 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