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小修外委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新疆伊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小修外委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新疆哈密市 2.2项目规模:1*35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机组小修外委】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供应商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类或压力容器类)相关资质。 8.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以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有自2017年1月至今1项及以上的300MW等级或以上燃煤机组C修及以上类似业绩。业绩条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主要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7-18 09:00到2022-07-22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