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02-220036
一、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武汉临空港新城还建小区二期EPC项目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七彩西路以西,滨河南路以南。项目占地总面积66232.21㎡。总建筑面积 243083.01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6552.06㎡(含人防11107.84㎡),地上建筑面积166530.95㎡。项目分为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总建筑面积119525.66㎡,地下建筑面积38276.03㎡(含人防),地上建筑面积81249.63㎡。
2、招标范围:武汉临空港新城还建小区二期EPC项目一标段所用全部混凝土。
3、采购数量
主要用于7#、11#、12#以及对应地下室(按后浇带划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C40 | 立方米 | 37000 | 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毕 |
注:(1)招标数量为本工程概算书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在中标单位供应正常情况下,原则上各类节点商混供应由中标单位负责,若中标单位商混未能够按照约定及时供应,招标人有权让中标本项目商混供应的另一供应商或备选供应商供应商混,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增值税税率为3%或13%。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采购项目施工结束,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7、其他:由于工程施工图纸尚未提供齐全,本次招标商品混凝土数量为估算量, 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数量进行报价。最终结算量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年产量超过60万方及以上,必须持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