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BIPV应用研究平台搭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发 包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BIPV应用研究平台搭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黄河水电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BIPV应用研究平台搭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金硅路3号,主要涉及406&407废水处理站和410锅炉房两栋建筑,406&407废水处理站整幢建筑高度8.6m,宽度68.8m,建筑面积1497.1m2,410锅炉房整幢建筑高度7.55m,宽度19.2m,建筑面积311m2。项目主要对406&407废水处理站南立面(面积约345㎡)进行BIPV改造;410锅炉房东、南、西立面(面积约365㎡)进行BIPV改造,北立面(面积约111㎡)进行涂料二次翻新,楼顶(面积约304㎡)进行轻质高效柔性产品铺装;项目使用轻质柔性光伏保温一体板系列、龙扬系列、轻质柔性系列BIPV产品以及铝单板等,实现406&407废水处理站南立面以及410锅炉房东、南、西立面光电绿色建材和楼顶轻质柔性光伏产品铺装。门楣及组件排布未涉及到区域考虑最终美观效果使用铝扣板进行装饰补缺。项目装机容量总计约130.0kW(以最终设计为准),此应用研究平台既要满足项目对不同类型光伏产品不同建筑立面的年、月、日在不同辐照、不同环境温度下的运行温度、发电量以及系统效率监控对比分析研究需求又要满足建筑规范要求,需专业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建筑外立面BIPV应用进行设计与施工,完成西宁厂区BIPV应用示范项目的建设。要求项目建成后利用光伏BIPV产品既实现建筑外观改善,又可利用清洁能源进行发电补充厂区内的电力供应,同时具备良好的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产品宣传、装饰、节能及环保一系列效果;而且要具有在清洁能源的工业应用领域具有很好的创新性和示范作用。
1.2 招标范围
1.2.1主要工作内容(但不限于)
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并网一体总承包。政府地方关系的协调和相关手续办理(EPC承包单位负责全部相关许可手续),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包含组串逆变器、汇流箱、并网柜、交直流线缆、并网计量电表、环境检测仪、组件温度监测等电气设备和钢材龙骨支架、电气配管及桥架、防雷接地系统、铝单板、副框、岩棉、硅胶及涂料等常规材料采购),施工及安装调试(光伏组件、龙骨和逆变器安装、集电线路架设、单体调试、站内联调及涉网联调;铝单板及涂料施工安装;楼体立面及屋面防水处理),接入系统工程(含设计)及相关接入手续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并网相关手续办理(并网调度协议、保护定值计算等工作),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职业卫生、安全、档案、并网相关验收(并网启动验收)、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项目管理等。
本项目光伏组件均为发包人提供。
1.2.2 工期要求
暂定2022年8月20日开工(实际开工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2022年10月27日竣工,总工期69日历天。
1、本工程计划从2022年8月20日开工。
2、合同签订后承包方7天内完成项目规划报备、外观及施工图设计,由发包方3天内审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开工后65天内完成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4、开工后69天内完成项目并网验收、试运行工作,总工期69日历天。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有施工资质,可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部分,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仅允许施工分包,其余工作均不允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设计单位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
(2)设计负责人在3年内具有至少1个500㎡及以上与建筑相关光伏工程设计总工程师的经历。
(3)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与建筑相关光伏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
1.5 业绩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业绩: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不小于500㎡与建筑相关光伏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设计工作内容)。
(2)施工业绩: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完成过不小于500㎡的至少2项幕墙工程施工业绩(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5日 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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