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州发展上思那琴2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112-450000-04-01-327100)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
项目编号:(以广州公共资料交易中心的项目编号为准)
二、招标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 招标管理部
监督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1、建设
储能系统项目位于广州发展上思那琴2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用地选址范围内。
2、项目概况:
光伏发电项目:本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建设容量为200MW,拟安装约366972块545Wp高效单晶组件,通过多回35kV集电线路汇入新建的110kV光伏升压站,再通过110kV线路接至220kV茶花站。本区拟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配套1台200MVA主变、1套110kV GIS 设备、2套SVG设备及接地变等配电设备。升压站新建1回110kV双分裂线路接入220kV茶花站(接入方案以广西电网公司的批复为准,由投标方负责建设),对侧220kV茶花站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投标方负责建设)。
储能系统项目:本项目为广州发展上思那琴2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储能配套,按照“15%,2h”配套30MW/60MWh储能系统,布置在广西自治区上思县那琴乡110KV光伏升压站内,围墙内储能系统用地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本次招标储能计划总容量为30MW/60MWh,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储能系统由12个2.5MW/5MWh储能单元,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采用户外预制舱布置,具体布置方案可根据厂家集成方案进行调整。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子项:
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由两个子项组成,投标人必须对两个子项目进行投标,并分别进行报价,只对其中一个子项进行投标的投标文件无效。各子项分别为:
子项一:广州发展上思那琴200MW农业光伏发电EPC总承包(简称“光伏发电项目”)
子项二:广州发展上思那琴200MW光伏发电配套储能系统项目EPC总承包(简称“储能系统项目”)
2.招标内容、规模:
光伏发电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招标范围为广州发展上思那琴200MW农业光伏电站并网工程(外送线路由投标方负责建设;对侧茶花站间隔改造工程由投标方建设),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及箱变的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备品备件、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要求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
储能系统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招标范围为广州发展上思那琴200MW光伏发电配套储能系统项目(按照光伏并网容量的“15%,2h”,配套30MW/60MWh储能系统)设备调试并网工程。内容包括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备品备件、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要求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本次招标储能系统采用集装箱一体化方式,选用磷酸铁锂电池,建构筑物基础主要包含35kV箱式储能变流器基础、箱式储能锂电池基础。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计划工期:
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9月30日至少完成50MW组件安装、以及升压站主体建设和设备安装;2022年12月30日前并网发电;2023年10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储能系统项目:储能系统安装投产的容量按光伏发电项目实际并网容量的“15%,时长2h”;储能并网投产时间与光伏电站工程并网时序同步;
具体工期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 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并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A: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分包协议原件(如需)、分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需)。]
注: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50MW或以上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项目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供电部门或电力质监验收文件;③项目业主签署的投产证明材料。]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为准。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07月20日至2022年08月11日
2.投标登记及 如某标段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该标段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该标段登记时间。
2)投标登记
3)投标登记所需资料清单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妥并盖章,《投标登记申请表》下载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5.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08月11日10时30分—2022年08月11日11时00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1日11时00分。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8.投标人通过 第12开标室(中心本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日程安排可在 站进行查询。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89,065,500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费用为人民币4,958,407元;暂估价(光伏组件性能检测费用为人民币200,000元、项目前期工作费用为人民币30,000,000元)。
本项目的2个子项目分别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具体如下:
子项一:光伏发电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62,265,500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费用为人民币4,829,561元
子项二:储能系统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6,600,000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费用为人民币128,846元
十一、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
异议受理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 网(网
招标代理
日期:2022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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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