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业主(镇江市 )镇江市 2022年计划网点改造发光字项目、招标编号:ZWKZJ20220720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镇江市 为配合2022年网点改造工作,计划对网点门头发光字进行采购,全年计划改造10个网点(含2021年荣炳网点)。
1.2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网点改造发光字采购项目,邮政网点规范标准门头发光字制作与安装。
预算金额:本项目费用预算为11.8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期:供货方接到采购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安装到位。
质保期: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
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国家与行业标准及《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Q/YB 0058.2-2021规定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中标人数量、中标候选人数量:
本项目原则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5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 630元/米(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1.6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并且不允许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磋商、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与 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潜在投标人;
(9)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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