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
2.2 项目规模:本标段分为两个场区,西侧场区距离冷湖镇约100km,南北跨度约25km,东西跨度约10km,面积约5719公顷;东侧场区距离冷湖镇70km,南北最大跨度约8km,东西跨度约15km,该场区面积约8004公顷,海拔高度在2680m~3050m之间,地形整体较平坦,下垫面以荒漠、戈壁为主。西侧风电场拟安装4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东侧场区拟安装6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规划装机总容量5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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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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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千瓦风电工程风电机组设备 |
风电场建设所需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风机单台容量要求为5.0MW及以上双馈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00MW。 |
2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50万千瓦风电工程风电机组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为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力发电机组研发和制造企业,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MW(提供排产函或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8.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9.投标人注册资本金25000万元(不含)以上;
10.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的累计装机容量在150万千瓦及以上,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时应提供投运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清单、技术参数表的影印件及并网通知书等书面证明材料)。
11.投标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并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低电压、高电压穿越测试报告及并网检测报告等相关检测报告,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如投标时暂时不能提供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报告,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必须具备并网能力,能通过所有相关的并网检测。
12.投标机型应按照《GB/Z25458-2010风力发电机组合格认证规则及程序》等相关规定,提供国家认定资质机构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认证和型式认证的认证报告(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设计认证和型式认证,并提供认证报告全文),还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标准功率曲线、保证功率曲线(即对应风电场实际空气密度及湍流下的动态功率曲线)、推力系数(ct)、功率系数(Cn)、噪音等级、电网特性的测试报告等。如暂时不能提供投标机型的型式认证,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但必须提供设计认证。
13.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未发生政府相关责任部门认定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7-20 16:00到2022-07-26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