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期机组末端高盐废水浓缩减量及蒸发干燥EPC工程-管式膜及管式膜组架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邹城市邹县
2.2 项目规模:废水浓缩减量处理、末端废水蒸发干燥阶段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预计交货期:2022年8月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22年 8月 15日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两个月内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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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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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式膜 |
管式膜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管式膜】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不少于3项同等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主要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如投标单位成立不满三年的,应提供其他有效文件,证明该公司的经营情况。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方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项目授权。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7-21 14:30到2022-07-2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