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北京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智慧运维平台及区域集控中心数据标准化及处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公司名称)。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数据标准化及处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建了集团公司智慧运维中心平台系统项目及集团内多个远程集中监控项目,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需对新能源电站(预估400个新能源电站)数据进行标准化建设及处理服务,实现数据标准化管理,有效解决现有系统数据在采集、传输及存储方面无法做到统一化、规范化、数据准确性及有效性等问题,为实现企业智慧运维奠定基础。
2.1 建设地点:全国
2.2 规模:预估400个新能源电站
2.3 建设工期:每笔订单之日起10天内人员到岗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智慧运维平台及区域集控中心数据标准化及处理服务框架。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壹年。约定期限内的数量为预测数量,而非承诺,以该期间实际订单需求数量为准。本协议适用于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华能新锐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数量后,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本协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委托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行业风电或光伏相关信息化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附合同扫描件(封面页、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22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7月29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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