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务寺(扎仓印经院、郭麻日活佛囊谦一、郭麻日寺坛城殿)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已由青海省文物局文件以青文物综〔2021〕11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同仁市文体旅游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同仁市隆务寺
(2)招标内容:隆务寺(扎仓印经院、郭麻日活佛囊谦一、郭麻日寺坛城殿)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涉及到的所有内容。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8062001001
标段名称:隆务寺(扎仓印经院、郭麻日活佛囊谦一、郭麻日寺坛城殿)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发包内容:隆务寺(扎仓印经院、郭麻日活佛囊谦一、郭麻日寺坛城殿)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涉及到的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365.0天
合同估算价:424.74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维修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近五年来相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记录三者齐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培训证),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附单位交纳的近一年内社会保险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有青海省文物局核发的资质备案的备案证书。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截图),并提供单位三年内健全的财务审计报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8062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
获取方式:自2022年07月21日00:00时至2022年07月25日24:00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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