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公乌素煤矿矿井智能灾害预警系统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公乌素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公乌素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海南区公乌素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270万t/a。公乌素煤矿为低瓦斯矿井,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均为II类,属自燃煤层,井田内煤尘均具有爆炸性。目前,目前矿井已建设KJ90X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SG-2003型采空区束管监测系统、矿井水文动态监测系统,但均存在明显的不足,不符合《国家能源集团煤矿智能灾害预警及智能通风建设指南》的建设要求,且未建立统一的煤矿灾害预警系统平台。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在现有各类灾害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在用设备,从数据感知、传输、存储、分析、控制等进行补充完善,通过高端传感器及监测系统升级改造、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机器学习、三维仿真建模等技术手段,紧紧围绕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采用煤矿“三维一张图”的设计管理模式,融合矿井“人、机、环、管”多系统、跨业务监测监控数据,基于多源异构数据统一集成规范、三维GIS一张图技术、多系统融合联动技术、灾害成因机理和大数据分析技术,构建智能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煤矿瓦斯、水、火、顶板、粉尘等灾害信息的监测预警和灾害模拟仿真,为灾害超前治理和源头管控提供依据,提升矿井灾害防治水平,实现矿井灾害智能化防控。包括上述系统供货、安装、系统集成、系统调试、售后服务等工作。
2.1.3项目地点: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煤矿
2.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2 年8 月20 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灾害防治系统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等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22 15:2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2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