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金沙江公司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前期工程水泥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金沙江旭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金沙江旭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工程概况
旭龙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德钦县与四川省得荣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游河段,是金沙江上游河段“一库十三级”梯级开发方案中的第12级。坝址左岸隶属四川省得荣县徐龙乡,右岸隶属云南省德钦县羊拉乡,下游距奔子栏镇约72.8km,上游距昌波电站坝址约75.5km,东南距得荣县城直线距离约16km,东距甘孜州康定市约310km,南距香格里拉市和虎跳峡分别约156km和247km,东北距成都市直线距离约520km,东南距昆明市直线距离约540km。旭龙水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洪消能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和过鱼设施等主要建筑物组成。水电站装机容量2400MW,水库正常蓄水位2302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7.81亿m3。
施工总工期为8年2个月(9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年6个月(18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6年6个月(78个月),工程完建期2个月,首台机组发电工期8年(96个月)。
(2)前期工程概况
根据工程建设计划,旭龙水电站于2020年启动筹建项目建设。前期工程主要包括导流隧洞工程、左岸场内公路、右岸场内公路、地方过坝公路、旭龙金沙江大桥、左岸缆机平台及以上边坡开挖支护工程、茂顶河泥石流治理工程、弃渣场防护工程、垃圾热解站工程等工程项目,本次招标采购的水泥主要用于上述前期工程项目建设。项目概况如下:
①导流隧洞工程概况
旭龙水电站施工导流采用河床一次性断流、围堰全年挡水、左岸隧洞泄流的导流方式;后期利用坝身中孔度汛泄流。导流隧洞2条,位于左岸,分高低洞布置,在高洞的左侧布置有生态供水旁通洞,出口与高洞相接。高、低导流隧洞轴线平行,间距为50m,高洞左侧设旁通洞向下游供水衔接,均为城门洞形。低洞过流断面尺寸14m×17m(宽×高),高洞过流断面尺寸12m×16m(宽×高)。旁通洞有压段断面尺寸为4m×5.15m(宽×高),无压段断面尺寸为4m×6m(宽×高),旁通洞进口位于高洞进口明渠左侧,出口与高洞进口弯段末端衔接。
导流隧洞工程标段已于2021年6月开工,计划2023年11月完工。
②其他工程项目概况
除导流隧洞工程外,其它的前期工程项目分左岸缆机平台及以上边坡开挖支护及左岸道路工程标、右岸场内道路及茂顶河泥石流治理工程标、地方过坝公路工程标、垃圾热解站建安及运维标,共4个标段,各标段工作施工项目如下:
1)左岸缆机平台及以上边坡开挖支护及左岸道路工程标:缆机平台及以上边坡开挖支护工程;左岸3#、5#、7#、9#、13#公路;旭龙金沙江大桥;弃渣场设计、徐龙冲沟施工平台等。
2)右岸场内道路及茂顶河泥石流治理工程标:右岸6#、6-2#、8#、10#、12#公路、高低线连接公路;茂顶河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供水系统;综合仓库;茂顶河弃渣场、右岸1#弃渣场、2#弃渣场、截流备料场。
3)地方过坝公路工程标:右岸2#、4#、6-1#、6-2#公路;地方过坝公路隧洞。
4)垃圾热解站工程标:垃圾热解站建安与运行维护。
上述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6月开工,计划2024年1月完工。
(3)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前期工程施工需用水泥总量约21.5万吨。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水泥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若招标人现场有其它标段需要采购水泥,经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后,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书面通知要求尽快签订合同并组织水泥供应,价格按照中标单价及合同文件约定的调差条款执行,中标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其需求情况详见下表《水泥需求一览表》。
本招标项目分为Ⅰ包和Ⅱ包,投标人可选择两个包或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
水泥需求一览表
包号 |
序号 |
规格 |
包装形式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I包 |
1 |
P.MH 42.5 |
散装 |
吨 |
72000 |
旭龙水电站工地现场 |
主要供应导流隧洞工程 |
II包 |
1 |
P·O42.5 |
散装 |
吨 |
70000 |
旭龙水电站工地现场 |
|
2 |
P·O42.5 |
袋装 |
吨 |
40000 |
旭龙水电站工地现场或现场物资仓库 |
|
|
3 |
P·O42.5R |
散装 |
吨 |
20000 |
旭龙水电站工地现场 |
|
|
4 |
P·O42.5R |
袋装 |
吨 |
10000 |
旭龙水电站工地现场或现场物资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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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P·O52.5 |
散装 |
吨 |
2500 |
旭龙水电站工地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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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P·O52.5 |
袋装 |
吨 |
500 |
旭龙水电站工地现场或现场物资仓库 |
|
注:
(1)上表中的“数量”为估算量,具体采购量及供应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若实际需求数量发生变化,中标人不得提出索赔。
(2)交货期:本次招标的水泥合同供货期暂定为2022年7月至2025年1月(实际供货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现场物资仓库或工地现场(距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大坝轴线15km(含)范围内交货视为交货地点),15km范围以外交货按双方确认的超出范围实际运距进行结算。
2.2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1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Ⅰ包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包含PMH42.5水泥;
(3)Ⅱ包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包含P.O52.5或以上强度等级水泥;
(4)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单条日产2500t/d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经信或环保等)批复)。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标包Ⅰ的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中热硅酸盐水泥供应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结算资料(或到货验收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结算资料(或到货验收证明,除发票外其他证明材料应有采购方盖章)的累计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
(2)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标包Ⅱ的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泥供应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结算资料(或到货验收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结算资料(或到货验收证明,除发票外其他证明材料应有采购方盖章)的累计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本项目货物运输允许分包:投标人若进行分包,须提供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不进行分包,须提供自身道路运输许可证。
(2)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如代理商针对不同规格水泥代理不同生产厂家,须提供所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且合并所有授权的水泥规格须能够涵盖本次招标水泥对应标包的所有规格(规格指:P.MH 42.5、P·O42.5(R)、P·O52.5)。
(2)代理商应按招标文件“制造商授权书”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个生产厂家对本标采购的某一规格水泥,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同一个代理商对本标采购的某一规格水泥,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1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2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