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霍州电厂发电机加装集电环智能监测预警系统项目(物资类)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华北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项目单位为: 华北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
霍州电厂发电机采用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的QFSN-600-2-22F,额定功率600MW额定励磁电压:430.9V,额定励磁电流:4727.1A,原发电机未安装集电环智能检测预警系统,以达到国家能源局25项反措10.13.4要求:连续监测滑环温度及碳刷打火,防止因超温或打火造成滑环故障,造成停机。
2.2招标范围:霍州电厂发电机加装集电环智能监测预警系统,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红外图像融合传感器、弧光传感器、就地智能终端、综合安全管理软件等, 且设备都应符合相应的设计规范。
主要内容:发电机加装集电环智能监测预警系统:该系统应能对对集电环进行红外温度采集和弧光报警信号采集,传感器通过专用屏蔽阻燃电缆将信号引出至集电环小室外,在集电环小室外设置智能数据采集终端,将红外热像图像和弧光信号通过专用通信电缆发送至智能数据采集终端装置,智能数据采集终端装置将温度信号进行处理后用光纤或网线通讯至电子间后台机柜进行就地显示,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可进行长期在线监测,具有自我监测和故障报警。每通道可单独设置警戒值和干扰抑制,也可进行远程数据查询和参数设置。交货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的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发电机集电环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的供货或安装或改造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交货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2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