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号锅炉最低负荷稳燃试验、1、2号锅炉深度调峰考核试验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号锅炉最低负荷稳燃试验、1、2号锅炉深度调峰考核试验项目
2.1.2招标范围:(1)对国能台山电厂1-7号炉锅炉进行最低负荷稳燃试验,得出最低稳燃负荷数值,并出具报告;(2)对国能台山电厂1、2号锅炉进行深度调峰考核试验,得出深度调峰最低稳燃负荷,并出具报告。
2.1.3本项目承包方式:采用总价承包方式。
2.1.4本项目标段(包)划分:1个标段。
2.1.5工期要求:(1)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号锅炉最低负荷稳燃试验项目要求2022年9月15日开工、2022年9月30日完成,总工期不超过15天。(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条件及时开工,乙方自收到通知后3天内到现场)(2)2号锅炉深度调峰考核试验,计划2023年3月1日开工,2023年3月20日完工,单台炉总工期不超过20天。1号锅炉深度调峰考核试验,计划2024年2月1日开工,2024年2月20日完工,单台炉总工期不超过20天。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机组或设备停运时间提前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后3天内到现场。
2.1.6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且为电源工程类特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锅炉性能试验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1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