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厂一体化污泥深度脱水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水务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厂一体化污泥深度脱水设备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中铝河南分公司郑州市上街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来源主要为上街区居民生活污水与中铝河南分公司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规模30000m3/d,现行的处理工艺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一体化净水器→消毒池→巴式计量槽,出水就近排出进入枯河。目前生活污水厂产生的剩余污泥排入赤泥坝集中处理。结合目前中铝矿业赤泥库的现状和新的环保政策,需要针对生活污水厂厂区产生的剩余污泥进行就近脱水处理,建设一套一体化污泥脱水设备,污泥含水率降至65%以下,以满足新的环保要求。
2.4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厂厂区内
2.5招标范围:一体化污泥深度脱水设备为成套设备,采用“一步法”工艺实现由浓缩池抽取含水率96—98%的污水直接脱水到含水率65%以下,泥饼脱水及泥饼装车等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设备由电脑控制和远程监控,全自动连续运行,相互匹配。详细设备清单见招标文件。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交付货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具体以国家相关网站查询为准。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加盖公司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司印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至今),不小于本次采购设备规模(一体化污泥深度脱水机及配套设备)的生产或销售业绩2个,提供业绩扫描件。(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7-25 09:00——2022-08-04 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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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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