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地面生产系统卫生清理业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
地面生产系统现有3座一级破碎站、24条带式输送机、1座二级破碎楼、2座筛分楼、2座装车站(铁路环线除外)、5座储煤筒仓、1座球形储煤场及巡检机道;电厂输煤系统有8条带式输送机(含4座转载站、4座驱动站)、1座缓冲仓、2座储煤仓、1座粉煤灰装车仓及巡检机道。以上区域限高2.8米。地面生产系统计划于2022年9月开始进行三座一级破碎站移设搬迁(地面生产系统优化工程)及建成地面风选系统,三座一级破碎站移设后将增加7条带式输送机、1座筛分间及巡检机道,地面风选系统建成后将增加1座风选车间、5条带式输送机及一座矸石仓。
招标范围
(1)投标人负责地面生产系统所属全部生产区域以及巡检机道(含储运中心集控楼室外办公区域)的卫生清理和积煤(含杂物)清扫、倒运。
(2)投标人负责提供该业务所需劳动用工和工程车辆以及全部工具材料。其中:既有地面生产系统区域(含即将建成地面生产系统优化工程和地面风选系统,不含电厂输煤系统)至少需要23人,以及额定斗容量为1m³,额定载重2000㎏的轮式液压装载机1辆、额定斗容量为2m³,额定载重3000㎏的轮式液压装载机1辆、大型多用途吸尘扫路车1辆(具备清雪功能)、小型驾驶式吸尘扫路车1辆、设计总质量不小于3.7T的自卸车2辆、设计总质量不小于1.7T的自卸车1辆,以及扫帚、铁锹、小推车、风力灭火机等日常清扫工器具。电厂输煤系统区域(不含即既有地面生产系统区域、将建成地面生产系统优化工程和地面风选系统)至少需要13人,以及额定斗容量为3m³,额定载重5000㎏装载机1台、自卸车3辆(单台设计总质量不小于3.7T),上述要求配备的装载机均须具备清雪功能。
既有地面生产系统(不含即将建成地面生产系统优化工程和地面风选系统,不含电厂输煤系统) |
既有地面生产系统区域(含即将建成地面生产系统优化工程和地面风选系统,不含电厂输煤系统) |
电厂输煤系统 |
M601、M602、M401、M402、M101、M102、M202、M301、M303、M607、M608、M813、M814、M811、M831、M812、M832、M801-2、M302、M304、M609、M632、M633、M701带式输送机;三座一级破碎站、7座储煤筒仓、1座二级破碎楼、2座筛分楼、2座装车站(铁路环线除外)、1座球形储煤场及巡检机道; |
保留原有的M202、M301、M303、M607、M608、M813、M814、M811、M831、M812、M832、M801-2、M302、M304、M609、M632、M633带式输送机; 拆除M601、M602、M401、M402、M101、M102、M701带式输送机;三座一级破碎站(优化后,布置于坑下一采区和二采区转向轴附近、端帮与内排交界处975m水平)、7座储煤筒仓、1座二级破碎楼、2座筛分楼、2座装车站(铁路环线除外)、1座球形储煤场及巡检机道; 新增:M11、M21、M31、M12、M22、M32、M13、M23、M33、M14、M24、M34、M35带式输送机(除M14、M24、M34、M35带式输送机外,其余新增带式输送机均在胜利露天矿内排土场及采场东部地表) 新增:风选系统821块原煤、822、391块精煤、392末精煤、901矸石带式输送机; 新增:1座筛分楼、1座矸石仓、1座风选车间; |
M703、M704、M705、M706、H1、H2带式输送机(含4座转载站、4座驱动站);电厂输煤带式输送机总长度12.45㎞;1座缓冲仓、2座储煤仓、1座粉煤灰装车仓及巡检机道; |
(3)投标人负责卫生清理服务的范围包含地面生产系统各带式输送机栈桥(不含设备卫生)、驱动站内(不含设备卫生)、2座筛分楼一层(不含设备卫生)、各储煤筒仓和缓冲仓上下(含电梯间步梯)、运煤专线、中心集控楼室外办公区域、装车广场、球形储煤场、M304带式输送机巷道(不含设备卫生)、三座以及破碎站所属区域(不含设备卫生)及带式输送机沿线巡检机道等。
(4)负责完成地面生产系统生产现场标准化建设所需车辆和人员配合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出动装载机、自卸车配合各生产单位在地面生产系统范围内倒运沙土、水泥等,配合平整地面、路肩,堆叠简易挡土墙;出动人员配合完成地面生产系统边、角等未绿化区域的种草和浇灌等;
(5)负责清理地面生产系统排水渠的清淤作业,负责1#泄洪沟、2#泄洪沟、防洪广场、沉淀池等区域的清理,负责地面生产系统储煤仓后污水井、集水池的清理;
(6)负责将地面生产系统范围内清理的积煤倒运至指定地点,将除生活垃圾外的其它种类垃圾倒运离厂,并按照锡林浩特市地区环保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采购共分1包。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年(投标人须完全响应,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部分)。
特别提示:投标单位可成立项目部或者在当地注册公司用于服务该项目的要求,若在当地注册公司,与当地注册公司签订合同。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提供至少1例合同内容为选煤厂或者地面生产系统的承包运营或者卫生清理项目业绩(单个合同承包总额2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以及对应合同的一份结算发票扫描件或者对应合同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或者内容、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1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