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003-220147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天津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天津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为电建基地项目采购20000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位于华苑产业园(环外)控规单元东南部,北至海泰发展四道,东至规划津沧快速路(海泰东路),南至海泰发展五道,西至规划界线,占地面积10065.2㎡,该项目主要建筑面积45887.00㎡,建设高度98.40m,地下室两层,地上二十二层。
2、招标范围:电建基地项目所使用的各种规格商品混凝土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暂估数量 (立方米) |
1 | 商品混凝土 | C10 | 100 |
2 | 商品混凝土 | C15 | 100 |
3 | 商品混凝土 | C20 | 800 |
4 | 商品混凝土 | C25 | 400 |
5 | 商品混凝土 | C30 | 2000 |
6 | 商品混凝土 | C35 | 3000 |
7 | 商品混凝土 | C40 | 7000 |
8 | 商品混凝土 | C45 | 3300 |
9 | 商品混凝土 | C50 | 200 |
10 | 商品混凝土 | C55 | 100 |
11 | 商品混凝土 | C60 | 3000 |
合计 | 20000 |
4、交货时间:根据工程开工需要提前1日内下计划,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
6.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6.3本工程各涉水构筑物结构混凝土内均要掺入适量的WHDF混凝土抗裂减渗剂,掺量为混凝土胶材用量的2%,其材料性能指标、试验方法及检验标准应执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的有关规定,且满足产品使用要求。在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的条件下,混凝土外加剂的掺量必须由配合比试验确定。掺有外加剂的混凝土早期强度(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在同等坍落度条件下不得低于不掺外加剂的同类水泥拌制的混凝土。
6.4《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GBJ50107-2010等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与检测方法。
6.5水泥:应从规模较大的水泥生产厂家生产的水泥品牌中选用经过复试检测合格,且质量符合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的产品。
6.6砂石:混凝土所有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必须符合JGJ53《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
6.7拌制砼的水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2006的规定。
6.8粉煤灰的应用应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定》和有关规定。
6.9矿粉的应用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08和有关规定。
6.10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223-2017的规定。
7、其他:以上招标数量为工程暂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具有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资质及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2、混凝土拌合站距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最大运输距离不得超过30公里。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从2017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数量和合同总金额)。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不同的母、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