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溪洛渡水电站生产区域标识整治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溪洛渡水电站生产区域标识整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溪洛渡水电站生产区域标识整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27日08时30分到2022年08月0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10时00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提升企业专业化、精益化管理水平,改善现场作业环境,规范各类标识标牌,提高生产现场可视化管理水平,实现全厂各工作岗位现场定置管理、标准化作业,降低现场安全风险,树立溪洛渡水电厂安全高效、和谐统一的良好企业形象,为创建国际一流水电站打下坚实基础,溪洛渡电厂计划全面推行视觉价值管理体系建设施工,开展各区域标识整治工作。同时由于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安全验收预评价现场检查提出部分安全标志设施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等11个标识方面的问题,因此该项目在整个视觉价值管理体系设计完成后,亟需实施。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进行电站主变洞、主厂房370层、364层、进水口、大坝等部位可视化建设施工。包括:建筑物标识、导向标识、安全标识、消防标识、设备标识等制作和安装等。项目实施完成后,各类标识牌统一规范,提高可视化水平。
溪洛渡水电站生产区域建筑物标识、导向标识、安全标识、消防标识、设备标识等制作和安装(安装前需要拆除原旧标识、旧警示线等)
2.3 供货期
本项目分两批次供货,第一批货物应于2022年11月15前到货,第二批货物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到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标识制作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2年(2020、2021年)无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2年07月27日08时30分到2022年08月0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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