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电厂)位于珠江口以西60km的铜鼓湾口西侧海岸边,属台山市田头铜鼓村地域。厂址东北面距赤溪镇约15km,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2号机组脱硫节能提效优化改造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东面距大襟岛5km,南面临南海,距上川岛约10km,西面距广海镇17km,北面距台山市约50km。厂址三面环山,南和东南部分为滩涂。
电厂总容量为5120MW,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5台600MW燃煤发电机组,其中1、3、4、5号机组为630MW机组,2号机组为600MW机组,一期机组分别于2003年12月、2004年4月、2006年1月和11月投运,二期工#6、#7为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于2011年3月投运。
一期#1~#5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与机组同步建设,每台炉配置1套烟气脱硫设施,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1~#2机组和#3~#5机组各设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一套,采用三联箱絮凝澄清工艺,#1~#2机组脱硫废水装置设计处理量为16m3/h,#3~#5机组脱硫废水装置设计处理量为24m3/h。
二期#6~#7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与机组同步建设,每台炉每台炉配置1套烟气脱硫设施,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设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一套,采用三联箱絮凝澄清工艺,设计处理量为20m3/h。
目前脱硫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澄清处理后部分作为渣水补水排至捞渣机,部分作为煤场喷洒用水,剩余部分外排大海,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
为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要求,提高水资源的回收利用效率以及电厂环境管理水平,台山电厂决定对机组进行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从而达到脱硫废水零排放的目的。
2.1.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7台机组脱硫废水低温闪蒸系统(取热、脱硫废水取水、低温闪蒸浓缩、冷却等)、旁路干燥系统(雾化、计量分配装置、干燥塔、进出口烟气挡板及人孔等)及其辅助系统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的全部工艺、电气(含火灾报警系统)、仪控(含DCS、工业电视系统)、智能运行控制系统、土建、暖通、给排水(含消防水系统)、油漆保温全套设计、供货和安装、调试,由于施工涉及的管道、电缆等其他设备设施移位,原3-5号机回水泵房及沉淀池相关设备拆除,并将除渣控制系统剩余PLC网络架构和控制逻辑重新优化完善,特种设备备案。
项目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脱硫废水来水系统:包括废水储存箱、废水储存箱搅拌器、废水提升泵、废水箱曝气风机、曝气管道、NaClO储罐、NaClO计量泵及相关管道、阀门、附件等;
(2)低温热源系统:包括烟气换热器、蒸汽发生器、蒸汽发生器给水泵、蒸汽减温减压器、烟道及相关管道、阀门、仪表等;
(3)低温闪蒸系统:加热器、分离器、强循泵及电机、首端凝结水泵、首效冷凝水罐、首端冷凝气液分离器、首端真空泵、末效凝结水泵、末效冷凝水罐、末效冷凝气液分离器、末效真空泵、消泡剂加药装置、清洗水箱、清洗水泵、压缩空气储罐、出料泵及相关管道、阀门、仪表等;
(4)旁路干燥系统:干燥塔、雾化器、烟气分布器、浓液储存箱、浓液储存箱搅拌器、浓浆水泵、电动调节门、手动插板门、旋转给料阀、烟道及支架、风门及相关管道、阀门、仪表等;
(5)浓液系统:浓液箱、浓水输送泵、浓液箱搅拌器及相关管道、阀门、仪表等;
(6)加药系统:碱贮存箱、碱计量泵及相关管道、阀门、仪表等;
(7)排放系统:脱硫废水集液坑、脱硫废水集液坑泵、脱硫废水集液坑搅拌器及相关管道、阀门、仪表等;
(8)冷却系统:循环冷却水泵及相关管道、阀门、仪表等;
(9)电气系统;与泵、风机配套的电动机、动力电缆、桥架、照明灯具、开关柜、控制箱及附属的电气配件等。
(10)控制系统;包括本项目需要配置的DCS系统、PLC等
(11)平台、扶梯:改造系统范围内的相关设备设置必要的平台、扶梯;
(12)保温、油漆;
(13)消防系统;包括本项目需要配置的消防控制系统,阀门,仪表等;
(14)给排水系统;
(15)土建;包括地质钻探详勘、土石方、地基基础、上部结构、砖墙围护、屋面防水、室内外装饰、门窗、室外地坪及散水、建筑给排水(含室外地坪排水)、钢架及基础等;
(16)暖通;包括空调、机械排风等;
(17)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满足安装、调试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本次脱硫废水零排放低温闪蒸装置拟布置在现3-5号机回水泵房及沉淀池位置,高温烟气旋转喷雾干燥塔拟布置在电厂锅炉旁空地上,投标方应现场踏勘,确定合理的布置方案。
为满足系统控制用气需要,本期工程利用电厂原系统压缩空气装置。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即可开工,工期9个月,同时要求计划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工程,除因机组调停原因无法接入系统,可适当顺延。烟气加热器、旁路烟道部分、循环水接口施工需停机进行,具体停机开工时间,招标方提前7天通知,停机施工工期旁路烟道接口施工每台机控制在7天内,烟气加热器安装控制在14天内,循环水接口控制在7天内。
2.1.5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国内加热浓缩及蒸发干燥工艺下20吨/小时以上(含20吨/小时)处理能力的水处理EPC总承包合同业绩,且至少1份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本项目允许分包。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27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