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项目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化验室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盐池县高沙窝工业园供热项目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燃气锅炉设备招标, 详见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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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地 点及交货期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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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盐池县高沙窝工 业园供热项目锅炉补 给水处理系统设备及 化验室仪器设备 |
整个 50t/h 天然气供汽锅炉补给水处理所有设备、管道、管 件、阀门、支吊架、扶梯、平台、填料、仪表及各类附件的 总成套(土建部分除外) 及连接件(例如:法兰、配套反法 兰、垫圈、螺栓、焊接、螺钉等) ,应以保证系统完整性 |
2022 年11 月 30日,项目 现场车 板交货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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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盐池县高沙窝工 业园供汽项目燃气锅 炉设备 |
一台 50t/h 燃气锅炉及附属设备 |
2022 年11 月 30日,项目 现场车板交货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宁夏盐池县高沙 窝工业园供热项 目锅炉补给水处 理系统设备及化 验室仪器设备 |
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 中未发生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3)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以及 国家权威检验检测独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2、信誉及财务要求 信誉状况良好,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 状态。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截至开标日) 应具有 2 个及以上与招标产品相同的/相近的同类 产品供货业绩,并至少具有 2 年以上的商业运行经验,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 合同设备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投运时间证明等)。 4、其他要求 1)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2) 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的情形,在《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表》无不良记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6)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果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作无效处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内产品或者国外品牌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 |
2 |
宁夏盐池县高沙 窝工业园供汽项 目燃气锅炉设备 |
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需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 级锅炉) 资质证书,在安装、调试和运 行中未发生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3)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以及 国家权威检验检测独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2、信誉及财务要求 信誉状况良好,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 状态。 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 5 年内(2017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 3 个项目50t/h 及以上燃气过热蒸汽锅炉成功运行 1 年以上的业绩,同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 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体现锅炉容量内容页、签 字盖章页,并提供验收证明资料或设备投运时间证明等)。 4、其他要求 1)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2) 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的情形,在《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表》无不良记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6)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果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作无效处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内产品或者国外品牌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8 月 2 日(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