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天津滨海新区
2.2 项目规模:800MW,预估总重量33268吨,其中A标段16634吨,B标段16634吨。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交货期:具体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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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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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固定钢支架采购A标段 |
400MW容量的光伏组件固定支架和逆变器支架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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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固定钢支架采购B标段 |
400MW容量的光伏组件固定支架和逆变器支架 |
2000 |
注意:交货地点:天津滨海新区现场指定的存放点;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固定钢支架采购A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近两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应具有总容量不少于300MW(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50MW)的光伏项目固定钢支架合同业绩。投标文件应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7.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
8.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近三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经审计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光伏固定钢支架采购B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