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劳务派遣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2-36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劳务派遣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1888号。
2.2 项目概况: 本劳务派遣项目供应商负责向厂内提供符合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用工,为厂内粉煤灰接卸、煤质采样辅助、锅炉磨辊检修、厂内车辆驾驶等工作提供劳务服务。服务期间,供应商建立与维护我厂社会用工基本的人事资料文件、办理社会保险等其他相关福利及其他日常管理业务;供应商应向我厂派遣员工支付薪资、及其他依照劳动合同与劳动法应给付的相关薪资福利。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 投标人须具有2名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并负责整个项目过程把控。
(3) 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电力行业或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相关的劳务派遣服务的业绩。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