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境内
2.2项目规模:在叶尔羌河米斯克尼水电站建设水文站及气象站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90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对叶尔羌河米斯克尼水电站开展水文及气象站设计建站工作、水文及气象数据监测、水文及气象数据分析、出具气象论证报告、维保等,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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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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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尔羌河米斯克尼水电站专用水文、气象站建设及服务 |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叶尔羌河米斯克尼水电站专用水文、气象站建设及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气象局颁发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后在国内承担1个及以上(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均可,水文、气象建站服务工作业绩1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9.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7-28 16:59到2022-08-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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