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高塔路邮政所(高塔路营业所)装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高塔路邮政所(高塔路营业所)装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编号:GXTC-A1-22610145)已由业主以京邮分企发〔202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业主,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 楼DS11-22。该场地为统建配套新接收网点,装修改造规模为105.45平方米,其中营业面积为79.15平方米。主要经营邮政普遍服务和代理金融业务。
2.2 工期:5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主要包含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拆除及渣土外运等。
2.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投标企业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专业为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
3.8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银行营业网点装修改造工程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3.9被列入业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或在采购准入限制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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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