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热电生产中心装置维护保运与检维修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热电生产中心由上海锅炉厂生产的四台煤粉锅炉(型号为SG480/9.81-M2205)组成,并配套二台50MW 直接空冷抽凝汽式供热汽轮发电机组及二台20MW余热发电机组为化工区提供电源和 蒸汽。鉴于热电生产中心设备维护保运即将到期,现通过公开招标得方式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接设备维护保运及检维修服务。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具体内容为投标方负责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热电生产中心设备维护保运及检维修项目,服务的范围如下:
(1)热电生产中心所辖区域内现有和新增的动、静、仪表、电气设备(含电信系统设备)及其附件,钢结构、管道(含地下管网)的日常维护维修、抢修以及大检修等、阀门及其附件的在线维修,以及与之配套的防腐、保温、脚手架工程。
(2)热电生产中心范围内现有或新增手动葫芦、通风系统(空调除外)、采暖系统、供水系统、供风系统、雨水系统、污水系统、回用水系统的日常维护维修、抢修以及大检修等,以及与之配套的防腐保温、脚手架工程。
(3)热电生产中心范围内集团招标限额以下不超过110千伏的技术改造、安措(含隐患治理)、环措及科研等项目。
(4)热电生产中心范围内电气设备、设施以及照明系统的日常维护维修、抢修以及大检修等。
(5)热电生产中心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管道高压清洗作业。
(6)招标方安排的其他检修施工。
注:
①装置界面划分按招标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如装置管辖范围发生变化则投标方服务范围也随之发生变化,解释权归招标方机械动力部。
②维护保运:指投标方以《石油化工行业生产装置维护维修定额》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对招标方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及保运工作工作,如:如设备巡检、状态监测(点检)、故障查找及故障处理、日常维护以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防腐保温、脚手架等作业。相关费用按照固定综合价格方式结算。
③检维修项目:指维护保运工作外,投标方按照招标方的要求进行装置停工大检修、集团公司招标限额以下的技改技措、安全环保措施、隐患治理的施工作业,相关费用以合同约定结算标准进行据实结算。
④维护保运与检维修项目界面以本招标文件约定及《石油化工行业生产装置维护维修定额》进行划分,解释权归招标方机械动力部。
⑤抢修:指为消除装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突发故障,需采取不间断24小时连续作业,尽快恢复生产的检修项目。(以招标方公司级认定文件为准)。
⑥技改项目:指经营性固定资产技改、设备更新及购置、生产控制系统升级改造等投资项目以及生产性基建项目的新建、购置和修缮(以招标方的最新管理办法为准)。
2.2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开始执行之日起三年,具体开始执行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2服务地点: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维修资质证书或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石油化工检维修资质证书或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项目列表中须包含或高于以下资质:电气设备保运)。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①锅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A)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维修)许可证:(锅炉)1级或以上级别
②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或以上。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许可范围包含承修类二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年(年度金额=合同总金额/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且单机5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检维修保运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的单机5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检维修保运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2)提供投标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往前推算连续36个月。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8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