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武口热电脱硝剂液氨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
预估数量 |
单位(吨) |
1 |
液体无水氨浓度≥99.8%;残留物含量≤0.2%(重量法);密度0.602824kg/L(25℃); 沸点-33.35 ℃(标准大气压);符合GB536-2017《液体无水氨》技术标准。 |
600 |
吨 |
2.2其他:
2.2.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2年12月31日。
2.2.2交货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维电路18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3 项和8类;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供货的液氨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8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