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2号炉一次风粉自动调平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主要包括为台山电厂2号炉一次风粉自动调平改造项目采购煤粉流速浓度测量装置12套、电动型风粉均衡装置12套、风粉均衡控制系统1套、安装附件一套及第三方性能试验(包含安装及技术指导安装),具体清单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合同期限为1年,到货日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分1批次到货,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备货,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供货到现场。所有设备交货到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物资仓库。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mm) |
数量 |
单位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锅炉一次风煤粉在线监测系统 |
全截面非接触式(环形、弧形) |
12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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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动型风粉均衡装置 |
零阻力电动型 |
12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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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风粉在线调平控制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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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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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装附件 |
线缆、接口、辅材等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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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性能验收试验 |
第三方专业机构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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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一次风粉自动调平设备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