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黑山煤矿、准东煤矿通勤车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疆公司黑山煤矿、准东煤矿通勤车采购,其中黑山煤矿采购1台;准东煤矿采购2台。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纯电动通勤客车 |
52座 |
台 |
3 |
|
2 |
充电桩 |
160KW充电桩 |
台 |
2 |
|
2.1.3交货期:黑山煤矿通勤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准东煤矿通勤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2.1.4交货地点:
黑山煤矿(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黑山矿区103省道56公里处)。
准东煤矿(准东煤矿位于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中产业园建四路2号)。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备上牌条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载客量52人以上的纯电动通勤车的销售合同业绩2台,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制造商、投标人或其他代理商签署的合同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03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