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雅砻江腊巴山风电、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和卡拉水电站 5G覆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资金由发包人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 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雅砻江公司)卡拉水电站、腊巴山风电已经开 工建设,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即将开工,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满足建设期 和生产运营期的通信需求,支撑公司水电、风电、光伏电站的智能化建设和运营。发包 人将在项目现场覆盖5G服务。
腊巴山风电已开工建设,计划2023年9月全面完成。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 目待开工建设,计划2023年6月全面完成。卡拉水电站2021年10月总承包已开通建设, 主变洞预计2024年5月底开挖完成,进厂交通洞预计在2023年7月底完成,厂房开挖预计 结束时间为2025年底,2029年3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卡拉水电站施工人员高峰期时约 10000人。
2.1实施地点
(1)凉山州腊巴山风电
(2)甘孜州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
(3)凉山州卡拉水电站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提供5G移动通信信号覆盖服务, 投标人承担设备供货、施工、系统集成、售 后服务等工作。本项目为一个标三个包:
第一包(腊巴山风电包):雅砻江腊巴山风电站5G覆盖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主体为德昌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现场管理机构为新能源管理局。
第二包(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包) :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 项目5G覆盖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主体为雅砻江(雅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场管理机构为新能源管理局。
第三包(卡拉水电站包):雅砻江卡拉水电站5G覆盖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主体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场管理机构为卡拉建设管理局。
本次招标内容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计划工期/服务期
2.3.1 5G覆盖工期要求:
第一包(腊巴山风电包):分两阶段建设。
(1)第一阶段: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腊巴山风电业主临时营 地5G基站建设,60个日历天内开通服务。
(2)第二阶段:承包人应在现场管理机构发布开工通知后150个日历天完成腊巴山 风电的5G覆盖并开通服务;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双方另行协商。
(3)两阶段完成验收,双方签署5G覆盖服务开通报告。
第二包(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包):分两阶段建设。
(1)第一阶段: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 一期项目业主临时营地5G基站建设,60个日历天内开通服务。
(2)第二阶段:承包人应在现场管理机构发布开工通知后150个日历天完成两河口 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的5G覆盖并开通服务;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双方另 行协商。
(3)两阶段完成验收,双方签署5G覆盖服务开通报告。
第三包(卡拉水电站包):分五阶段建设。
(1)第一阶段: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卡拉水电站前方营地的5G 基站建设,60个日历天内开通服务。
(2)第二阶段:承包人应在现场管理机构发布开工通知后150个日历天完成卡拉水 电站施工区的5G覆盖并开通服务。
(3)第三阶段:主厂房预计2022年9月底进洞,承包人应在现场管理机构发布开工 通知后开展卡拉水电站主厂房的5G覆盖并开通服务。
(4)第四阶段:主变洞预计2023年3月底进洞,承包人应在现场管理机构发布开工 通知后开展卡拉水电站主变洞的5G覆盖并开通服务。
(5)第五阶段:进厂交通洞预计2022年9月底进洞,承包人应在现场管理机构发布 开工通知后开展卡拉水电站交通洞的5G覆盖并开通服务。
(6)第一、第二阶段完成验收,双方签署5G覆盖服务开通报告,第三、第四、第五 阶段分别验收,分别签署5G覆盖服务开通报告。
2.3.2服务期:各包(各阶段)服务期为72个月,服务期开始时间为双方签署5G覆
盖服务开通报告之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审,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5 投标人其它要求:无。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7 联合体要求:无。
3.8 备注: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4日 17:00:00至 2022年8月9日 17:00:00 (北京时间, 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